昼眠夜书

捕捉到一只方士谦【方士谦中心向】

      公子世无双。
      如果方士谦生在纸迷金醉、风雨欲来的民国,当一位雄踞一方的军阀最合适。爱跳舞,也从不疲于杀人的军阀。
      跳舞时他不喜欢低头看自己的舞伴,视线平直的望向前方,茫茫不知所踪。他揽着佳人的腰,舞姿像泠泠的流水,脊背是平坦原野,蜿蜒出一道优雅的弧线。
      杀人时他不喜欢闭眼,枪是在腰上别着的,但断人生路他还是用刀。用刀好,铮亮的刀干脆利落的下去,有鲜血溅进他的眼睛,他还是睁着眼。冰冷冷的人间,只能靠那点触感才能让方士谦感觉灵魂重回躯壳。
      分明上一秒才亲手结果了一人性命,回身他就能笑吟吟地脱下沾了血的白手套,把名媛的手拉到嘴边一吻,说恕方某人失礼。
      虽说方士谦杀人不少,但也算有原则。奈何层出不穷的汉奸和小人就像舞会上的美女一样,一个个都来投怀送抱,自个儿把自个儿送到他面前来,逼得他屠刀不离手。只是可惜他杀的恶人,愚昧黎民也当他是个恶人。人人都说他是个两面三刀的大汉奸,偏偏战事来临时第一个敛去笑容站出来的,就是他。
      既然说方士谦是公子无双,皮相自然也不差。但他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英俊,他的俊是带着邪气的。眼是桃花眼,命里倒也该犯桃花,看人时眼尾只那么一挑,实在是怨不得城里名门闺秀都想爬到他的床上去。
      方士谦明明是双眼清亮,通透事理的人,却总要死命守着些东西。林杰说要走的时候,他吵得脸红脖子粗也不肯服输。最后林杰真走了,方士谦眼眶红得不行,也终于没掉下眼泪来。
      他到底是当个风流浪荡子好啊,去过以江湖为家、放浪形骸、弹剑长歌、千杯不醉的生活。等到哪天厌倦了外面的山水,再找个繁华热闹的小城悠悠闲闲地度过余生。
      像唐伯虎的《桃花诗》写的那样:
      “不见五陵豪杰墓,无花无酒锄作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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